为密切学院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倾听同学对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荐学院教育教学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待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一下午16:00-17:00、地点:4J110(学院心理咨询室)
二、接待方式
集中接待:每学期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其他人员与学生代表以座谈会方式进行见面,集中解决答复相关共性化问题。
定期接待:每周一由院长亲自接待,解决学生中存在的个性化问题。
三、接待对象
全院所有在册在籍学生
四、接待事项
在学习、生活、实践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五、接待程序
学生有关意见可先与有关组织、部门进行沟通,有关学习、生活、实践方面问题可先和辅导员、科长交流,如无法妥善解决再通过院长接待日进行反应解决。
学院委托学生会学生权益服务部进行院长接待日协调组织工作。
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