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学校《辅导员岗位职责》相关规定,为做好我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我院辅导员工作制度,使辅导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例会制度
每周一召开辅导员周小结会,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召开辅导员上月总结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校学生工作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精神;总结近期工作;讨论分析学生教育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近期工作;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会前每人都要有准备、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二、主题班会制
辅导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每班主题班会不得少于4次,每次时间45分钟。主题班会内容可由学院统一安排或由辅导员安根据近期工作要求和各班情况自行安排。
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主题班会的准备工作,撰写实施方案。辅导员应将主题班会的时间、内容上报院学工办备查。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将对各班主题班会进行检查。
各班班长要做好主题班会记录,主题班会结束后应将记录情况及时报院学工办检查。
三、定期听课制
深入学生课堂听课(每月每班不少于一次),重点关注学生学习纪律,听取任课教师意见,及时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听课后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每月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底将听课情况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深入宿舍制
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两次),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
五、交流谈心制
每学年至少与每位学生谈心一次,每月至少要与重点关注的学生(如: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心理问题、身患疾病等学生)谈心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及信息反馈。
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
六、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七、家长联系制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等情况,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与学生家长联系每学期覆盖面要达到15%,并做到特殊学生要经常联系、重点学生要加强联系、一般学生要保持联系,同时认真做好辅导员与家长联系情况的记录。
八、学业分析制
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所带学生分年级、专业、班级、寝室及重点关注学生上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全面的统计与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交学工办、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并在开学的第一月内以班会的形式召开学生的学习情况通报会,对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考试挂科的同学,要及时将其学习情况告知家长。
九、学生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管理制度
根据学生的特点与爱好开展的各项学习、学术、文体、科技创作等活动时,辅导员要积极组织、支持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使学生在活动的参与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辅导员应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指导。指导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发明、社会实践、文娱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性学习竞赛,各种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大学生英语竞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演讲比赛、辩论赛、体育竞赛、艺术类竞赛等活动。
十、信息档案制
建立并不断完善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建立与学生交流的信息平台和沟通的渠道;完成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所要求的各项工作。
十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
每学期初,辅导员要根据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中和期末,辅导员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交流,从中推荐参加全院辅导员工作的交流;教研室将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对辅导员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评优的依据。